2016年度报告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和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(科发传播字〔2015〕7号)等有关规定,现发布《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》。

  本报告由概述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,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  一、概述

  2016年,云南天文台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(科发传播字〔2015〕7号)有关要求,加强主动公开工作,全面贯彻落实院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,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,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,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。

  1、加强学习研究,提升认识水平。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,充分理解台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区别,结合云南天文台的中心工作,积极推进云南天文台信息公开工作。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。

  2、加强制度建设。为加强和规范我台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,依照党和国家相关法规以及院、我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,充实了主动公开的内容,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流程。

  3、充分发挥网站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。在台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,进一步优化专栏集中发布内容的目录结构,对组织机构、科研成果、人事人才、国际合作、科学普及等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公示。

  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
  1、通过台网站“信息公开”专栏公开信息情况。2016年,云南天文台网站“信息公开”专栏公开各类信息总数为148条,其中,“新闻”81条,“科研动态”8条,“人事人才”50条,“发展规划”1条,“科学普及”8条。  

  2、网站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。2016年,我台网站除“信息公开”以外的其它专栏,共发布全台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100余条。

  三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

  1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。目前我台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。

  2、复议、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。目前我台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、诉讼和举报投诉。

  四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
  2016年,云南天文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,公众对我们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,我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日趋显现:其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;其二是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完善;其三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。

  在新的一年里,我台会持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,多层次、多方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具体做好:

  1、以公开透明为依归,继续加强平台建设,及时公开相关信息,深入做好信息解读,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;

  2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,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,持续推进监察监督工作,为云南天文台信息公开工作的长远高效发展保驾护航;

  3、以公众满意为目标,多渠道、多措施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新发展,结合我台实际情况,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面貌、新局面。

 

  

  

  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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